来源:上海要债公司 阅读:
时间:2024-11-23 10:50:00
若公司宣告破产后,理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的清偿工作,而债权人务必在第一时间申报自身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以便于收回相应的赔付款项。
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自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之日起,便应当专门为债权人设定一个债权申报期限。
具体而言,此期限从人民法院宣布开始受理破产申请的那一天算起,其最短时长不得短于三十个自然日,最长则不允许超过整整三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