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要债公司 阅读:
时间:2024-12-20 09:05:55
共同借款人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能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1. 债务存在欺诈或胁迫。如果共同借款人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借款合同成为共同借款人的,例如被欺骗关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或者受到暴力威胁而被迫签字,这种情况下共同借款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从而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2. 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共同借款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经过后,共同借款人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而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债务本身消灭,如果共同借款人自愿还款,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3. 借款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若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还款责任的范围、借款利率等有错误认识,或者借款合同的条款显失公平,对共同借款人极为不利,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借款合同,撤销后无需承担还款责任。